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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财政部公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深圳在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图源:财政部官网截图)
在《实施意见》中,有一段文字引发广泛关注:
“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一些人士将此解读为房产税将于深圳试点,且经过一些媒体的报道,瞬间刷屏。
那么,深圳要试点房产税吗?与大家口中的房地产税是一样的吗?
另外,针对财政部的这份重磅文件,最大的关注点在哪里?
深圳试点房产税?
对于财政部的上述重磅文件,一些人士将此解读为房产税将在深圳试点,而且网络流传出了税率等细则的截图。
(图源:媒体报道截图)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房产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深圳等城市未来财税体制改革要探索的方向,但与这次政策没有直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中并没有提及房产税相关内容,且房产税已经在深圳试点35年。
1987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简称“164号文”)开始实施。
(图源:深圳禾兑网)
2019年4月9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
《通知》显示,深圳市政府对1979年深圳市设立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291件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另外,《通知》指出,在上述的291件有效规范性文件中,164号文等27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
业内人士指出,164号文将于2022年12月31日自动失效,预计深圳大概率不会出台新的地方法规,而将遵循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以下简称“90号文”)进行征税。
(图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房产税≠房地产税!
实际上,市场上经常将房产税与房地产税两个概念混淆,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其实不一样。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举个例子,房东把房子租出去,获得的租金收入回报是要纳税的,但租户不需要交税。
现行房产税,主要征税对象为办公楼和商业营业性用房,对个人住房免征(上海、重庆除外)。
房地产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房产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
负责征收房地产税的政府机构会对房地产价值进行估值,并以房地产价值的一个百分比作为应缴的税额。
业内人士指出,这才是真正影响所有房屋持有人的“大杀器”。不过,早在今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出,今年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条件。
(图源:财联社)
11月3日,深圳媒体本地媒体“读创”,发表了一篇题为《在全国税制改革的大方向下,深圳将主动作为、承担研究课题》的文章。
(图源:“读创”报道截图)
从报道中看,深圳在落实财政部“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的重大课题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的内容,里面没有房地产税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财政局官微全文转载了上篇报道:
(图源:深圳财政官微)
财政部重磅文件的最大看点是?
在上述的《实施意见》中,“加大对深圳保障性住房补助”的表述更为值得关注。
《实施意见》提出,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直接显示了高层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决心,通过筹集建设保障房,并补贴公租房、保障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深圳的保障房体系。
根据《广东统计年鉴2021》,2020年底深圳常住人口达到1763.38万人。
另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深圳十年人口增量达到713.65万人,全国第一。
(图源:国民经略)
对于一个仅有2000平方公里的城市来说," 人多地少 " 的矛盾愈发突出。借助蓬勃发展的经济、产业,深圳房价一飞冲天,一度跻身全国房价最高城市。
深圳房价之所以如此之高,一个原因是土地供应不足,尤其是住宅用地占比低于正常水平,导致住房供应严重不足。另一个原因是,深圳公共住房严重不足。
李宇嘉称,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住房方面的中央财政扶持力度加大,有利于促进新市民和外来人口在深圳超大城市扎根,有利于夯实深圳的内需基础,从而打造消费导向的可持续的财政增长动力,形成收支的良性循环,这对夯实国家财政也是有利的。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新经济研究所所长李相锋对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该政策强调中央财政支持深圳市解决住房突出问题,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加剧住房供需矛盾,需加大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的支持力度。
李相锋表示,该举措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眼下,可以预见的是,深圳保障房建设将大大提速。在中央支持下,保障房兜底机制迅速完善,深圳也更有底气贯彻“房住不炒”的要求。
结 语
澳门国际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任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培育又是一个中长期过程,且需要有大量资金参与。
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深圳所面临的财政负担,推动深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尽快取得成果,以便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经验。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兼前海分院院长曲建称,开征房地产税,还不能够解决目前我国房地产领域所遇到的问题。
“这次文件提出的增加保障类住房、公共住房建设力度,才可以让中低收入阶层尽快得到住房保障,比开征房地产税更为重要,更为切实,更为符合老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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